資敵罪,是指提供武器軍火或者其他軍用物資資助敵人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條: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