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建築功能需求。爲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創造良好環境。2、符合總體規劃要求並有良好視覺效果。3、採用合理的技術措施。爲建築物安全、有效地建造和使用提供基本保證。4、提供在投資計劃所允許的經濟範疇之內運作的可能性。在設計的各個階段要反覆進行項目投資的估算、概算以及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