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需要去國土局辦什麼手續

買房子需要去國土局辦什麼手續

買房子需要去國土局辦的手續有:

1、購房者在買到商品房按規定辦理好房權證後,需攜帶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複印件、合同、房屋辦證的契稅發票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辦理。

2、開發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後,把土地證總證面積根據購房者的房屋所佔面積數據分割多個小證數據;

3、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進入審批程序;

4、5個工作日後帶身份證明領取土地證,因辦房權證已經繳納契稅等費用,只需繳納登記費(工本費)即可。

根據《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第17條也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