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的打官司技巧

民事訴訟中的打官司技巧

打官司可以採取以下技巧:

1、打官司首先應該收集證據,並且要根據訴訟請求的順序或者按照事件發展的時間或者按照一定的邏輯結構整理證據。

2、原告要選擇自己有利的法院,被告要善用管轄權異議。

3、原告起訴前一定要確定訴訟請求。

4、寫好起訴狀,訴訟請求要寫全寫準,要寫清楚當事人的地址、電話等聯繫方式。

5、答辯狀或者代理詞篇幅通常不宜長,說清楚觀點即可,最好把對應的證據和法律依據準確的指出來。

6、被告提交證據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即可,不必多交。

7、舉證質證要態度肯定,不能含糊其辭。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

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複製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