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險過期上路怎麼處罰

汽車保險過期上路怎麼處罰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過期上路。車禍賠償要自負,會被扣留車輛,並處投保最低限額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52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後,並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