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和保護,既是權利也是義務;(2)管教是指依照法律和道德的要求,採取正確的方式對未成年子女進行管理和教育,對其行爲加以必要的約束;(3)保護是指爲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排除來自外力的各種侵害;(4)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