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殘是幾級傷殘

重殘是幾級傷殘

重度殘疾人屬於二級殘疾。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程度爲一級、二級的殘疾人,其中殘疾一級爲極重度殘疾人,殘疾二級爲重度殘疾人。

對於無法自主活動的殘疾人(含視力、肢體、智力殘疾),可由其監護人持殘疾人證、戶口本和村(居)委會證明,向鎮、辦事處殘聯提出入戶鑑定申請。鎮、辦事處殘聯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入戶鑑定,對殘疾程度明顯,通過目測可判定爲重殘的,在入戶後5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影像資料和村(居)委會證明,到區殘聯進行確認,由區殘聯爲符合條件的重殘人開具重殘鑑定證明;無法直接判定的,要通過區殘聯請指定醫療機構的醫生入戶進行重殘鑑定。鑑定合格的,由指定醫療機構開具重殘鑑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