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行政原則;(二)行政合理性原則;(三)程序正當原則;(四)誠信原則;(五)高效便民原則;(六)權責統一原則。【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爲依據,與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爲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爲行政處罰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