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的有:1、注意審查婚前財產協議中的內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2、對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收集當事人購置財產時給付款項的證明材料;3、注意審查當事人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4、注意審查再婚當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當事人提供的財產權利憑證,做到約定的財產無產權糾紛。【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