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疫情想進行捐贈可以捐給誰

因爲疫情想進行捐贈可以捐給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捐贈人可以通過慈善組織捐贈,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贈。

《民政部關於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規定:“慈善組織爲湖北省武漢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紅十字會、湖北省慈善總會、湖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武漢市慈善總會、武漢市紅十字會接收,除定向捐贈外,原則上服從湖北省、武漢市等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調配。”捐贈人可以根據以上通告,選擇適宜的慈善組織進行捐贈。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衛生計生單位接受公益事業捐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規定,醫療機構作爲衛生計生單位,可以接受捐贈人自願無償提供的資金、物資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