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轄市和省會的區別是什麼

省轄市和省會的區別是什麼

省轄市:過去的行政區劃稱呼,指隸屬於省或自治區的“地級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省、自治區分爲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據此推理,“省轄市”指除直轄市以外的地級市。

省會:或稱省治、制所、省匯、清朝稱爲省城,爲省的行政中心即政府駐地。中國的省會爲國家一級行政區即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中心並不稱作省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