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的本來意思是辯論的言詞,後引申爲一切的言詞。修辭,即文辭或修飾文辭。修辭本義就是修飾言論,也就是可以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利用多種語言手段以收到儘可能好的表達效果的一種語言活動。“修辭”從概念講,有三重含義:1、指運用語言的方式、方法或技巧規律,即“修辭手段”;2、指說話寫作中積極調整語言的行爲活動,即“修辭活動”;3、指修辭學或修辭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