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別人借錢應該寫借條而不是欠條。借條今xxx因xxx向xxx借人民幣xxx元,大寫:xxx圓整。約定利息爲xxx,借款期限爲xx月/年,到xx年xx月xx日還清(具體以實際約定爲準)。到期未還清的承擔xxx責任。借款人:xxxxx年xx月xx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