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兩年能領失業金嗎

失業兩年能領失業金嗎

我國的失業保險條例規定,一般情況下,失業兩年是可以領失業金的。失業保險金可以領多久,取決於累計繳納的時長。如果繳納時間滿一年不滿五年,那最長可以領一年。如果累計繳納滿五年不滿十年,那最長可以領一年半。如果累計繳納十年以上的,那最長可以領兩年。重新就業後,行爲人的領取期限可以和上次可領取卻還沒領取的期限一起算,但是最長不能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即可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