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銷售假藥罪的行政處罰是什麼

實施銷售假藥行爲的行政處罰是:

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銷售假藥的,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有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予以撤銷,並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