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糾紛找哪裏調解

家庭糾紛找哪裏調解

在家庭裏起爭執、糾紛,無法通過家人、朋友的幫助解決糾紛有可能會導致更大更嚴重的矛盾出現,甚至出現家暴、遺棄等違法犯罪行爲。若是家庭糾紛無法解決,可以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幫助,一般來說,在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都會有設立調解委員會,若出現較爲嚴重的情況,委員會可以主動調解。

法律依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也可以由當事人選擇一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委員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婦女成員,多民族居住的地區應當有人數較少民族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