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等級的勳章

美國最高等級的勳章

榮譽勳章授予那些“在戰鬥中冒生命危險,在義務之外表現出英勇無畏”的軍人。歷史可追溯至1862年美國內戰期間,它由兼任三軍總長的美國總統代表全國人民親自頒發。榮譽勳章是根據1862年的國會法而設立的一種美國國家頒發的最高並且最難獲得的勳章。獲得榮譽勳章的個人必須具備英勇頑強,自我犧牲,臨危不懼的事蹟。榮譽勳章是美國唯一不能合法買賣的獎章。非獲得人在公共場合穿戴它也是違法的。每個榮譽勳章的獲得者都將載入榮譽勳章的榮譽名冊中。榮譽勳章獲得者將有資格獲得軍人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