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關係的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兩國關係的等級是怎麼劃分的

中國按照外交關係親疏,從1996年開始將與建交國家的關係分類,按等級由低至高依次爲:單純建交、睦鄰友好、夥伴、傳統友好合作以及血盟5種關係。其中,夥伴關係被分爲:合作伙伴、建設性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戰略伙伴、戰略合作伙伴、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戰略”意爲共同討論世界經濟問題並在軍事、戰略方面合作以及國際舞臺上展開合作。

“戰略協作”指除戰略合作的內容外,雙方還將在軍事、戰略的技術方面協作互助。

“全面戰略伙伴”:在戰略的各個方面展開合作。

“合作”主要指經濟某些方面的合作。

“全面合作”指經濟各個領域的全面合作。

“夥伴關係”是指互不對立,並遵守“求同存異”原則,不攻擊某個特定的第三國。以中國建有夥伴關係的國家或組織,通常屬於中國的鄰國或者在國際有一定影響力。

“建設性”或“創造性”夥伴關係意爲:雙方本爲敵對陣營,但希望通過合作與溝通,增加互信與雙贏,建設真正的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