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

1、有充分理由證明爲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

2、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3、特殊的羣體,符合法律(包括司法解釋)明文規定的當事人,無需審查其是否具備以上情形,即可經過法院指定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