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協議離婚

什麼是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

1、程序簡易、便捷;

2、離婚協議易於當事人自覺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訴訟,緩解了婚姻當事人的仇視和敵對。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