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上需要蓋民政局的章嗎

離婚協議上需要蓋民政局的章嗎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發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到民政局蓋章。如果雙方想到民政局拿離婚證,在離婚證上才蓋民政婚姻登記處的公章。協議書不用蓋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