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的危險包括:(一)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二)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三)視覺模糊。(四)心態不正常。(五)易疲勞。【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中規定: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