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過期未認證嚴重嗎

發票過期未認證嚴重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認證期限爲360日,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申請稽覈比對期限360日。對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期限還180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一般情況下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覈比對的,不得作爲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