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業屬於第幾產業

信息業屬於第幾產業

信息產業是屬於第四產業範疇,它包括電訊、電話、印刷、出版、新聞、廣播、電視等傳統的信息部門和新興的電子計算機、激光、光導纖維、通訊衛星等信息部門。主要以電子計算機爲基礎,從事信息的生產、傳遞、儲存、加工和處理。

今天的信息產業的概念,是在知識產業研究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最早提出與信息產業相類似概念的是美國經濟學家普斯頓大學弗里茲·馬克盧普(lup)教授。他在1962年出版的《美國的知識和分配》一書,首次提出了完整的知識產業(KnowledgeIndustry)的概念,分析了知識生產和分配的經濟特徵及經濟規律,闡明瞭知識產品對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儘管馬克盧普沒有明確使用信息產業一詞,並且在所界定的範圍上與現行的信息產業有所出入,但不可否認它基本上反映了信息產業的主要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