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合法財產,除雙方有特別約定外是不可以分割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