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重複繳納社保需要去退其中的一份社保。【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爲公民身份號碼。似乎也表明社會保險關係只能唯一,因爲社會保障號碼對應的公民身份號碼是唯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