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多久清除一次

個人徵信多久清除一次

根據《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中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爲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徵信系統的信息來源主要也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收錄的信息包括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