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念功能大綱

意念功能大綱

功能-意念概念及其大綱制定是由威爾金森(1976)最早提出的。它是把學習者運用語言的需要作爲出發點,以交際爲基礎的大綱模式,大綱的內容主要是功能和意念項目。所謂功能,就是使用語言的目的,如詢問、描述、表達態度等;所謂意念,就是語言表達的概念意義,如時間、空間邏輯關係等。其優勢是重視語言使用的內在動機,能夠爲語言教學確定更加現實而真實的內容;使課程設置更加靈活;能夠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不足是功能意念項目分級不夠科學;功能性太強,系統性不足;對如何解決結構與功能的有效結合等問題仍有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