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後戶口怎麼辦

結婚登記後戶口怎麼辦

我國的戶口登記條例規定,通常情況下,要帶結婚證、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把婚姻狀況改成已婚,開戶籍證明。接着帶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審批完後,既可網上遷移,也可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遷戶口。落戶後,重新辦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