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後果是什麼

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後果是什麼

執行法院判決,勝訴方可以請求強制執行。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而且,如果被執行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在執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