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突然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辦

銀行卡突然被法院凍結了怎麼辦

銀行卡被凍結,通常有三種情況,一是銀行借貸逾期;二是涉及民事官司;三是經濟及其他違法犯罪涉案。

在一般民事訴訟案件中,爲防止被告隱匿或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只要原告提出申請,繳納一定比例保證金後,經法院裁定,可以對被告財產(含銀行存款)進行凍結或查封。那麼如何解凍銀行卡呢?有兩種方式,一是判決之前,原被告雙方經調解,達成一致,或得到原告諒解的,由原告提出解凍申請,經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凍結;二是在官司判決之前或者之後,被告完全履行了償還義務,法院必須在結案後規定時限內解除凍結。但是,一般民事訴訟案的解凍都必須由法院執行,其他任何人和單位包括銀行都無權解凍。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調換或者損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