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

城管其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