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協議爲雙方合議簽訂的,只要雙方同意並簽字(蓋章或者手印),協議即生效,並受法律保護,同時合夥企業變更合夥人需去工商局做變更登記。如果有見證人作證更好,或者可以找公證處公證一下。
協議的內容可包含以下幾方面:
1、雙方姓名、住址等;
2、轉讓財產的清單、數量、價格、總額;
3、付款方式;
4、轉讓日期;
5、其他相關問題;
6、出現糾紛時如何解決(仲裁或者訴訟等);
7、相應附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