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不辦行嗎

土地使用證不辦行嗎

土地使用證應當辦理,土地所有權證的功能不僅是反映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更重要的體現在權利保護上。由於土地證書只能由權利人持有,且權利人因處分使用權而辦理登記時需要提供權利證書。權利人自己處分物權、土地使用權時,也將因爲缺少權屬證書而無法登記,無法行使自己的物權。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證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