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人否認制度是怎樣的

我國公司法人否認制度是怎樣的

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指爲防止法人獨立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就具體法律關係中的特定事實,否認法人的獨立人格與成員的有限責任,責令法人的成員或其他相關主體對法人債權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負責的一種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