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未滿16週歲發生性違法嗎

和未滿16週歲發生性違法嗎

我國刑法規定,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無論其是否自願,都以強姦論處,還要從重處罰。另外,如果跟十四周歲以上、十六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如果對方是自願的,一般不涉及犯罪;但如果對方不是自願的,而是因爲受到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使其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而發生性關係的,也構成強姦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姦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