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怎麼判刑

盜墓怎麼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盜墓的行爲應當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論處。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是指故意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爲。所謂的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指的是清代或清代以前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以及和著名歷史事件有關的名人墓葬、遺址。該罪的量刑標準有:1、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一般情節的,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且判處一定的罰金。2、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情節輕微的,依法應當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且判處一定的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