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死亡幾人必須上報中央

安全生產死亡幾人必須上報中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爲四個等級,其中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重大事故和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特別重大事故需要上報中央(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爲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