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餘公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提取盈餘公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

提取盈餘公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爲: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盈餘公積一方面意味着盈餘公積增加,應計入貸方,另一方面屬於利潤分配,應計利潤分配的借方。

另外結轉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爲: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