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司法鑑定技術專業

關於司法鑑定技術專業

關於司法鑑定技術專業,《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有說明,其中在第三章第十二條,對於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有指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

3、申請從事經驗鑑定型或者技能鑑定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10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

4、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行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符合行業規定;

5、擬執業機構已經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司法鑑定許可證》;

6、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司法鑑定工作需要;

另外對於司法鑑定人執業資格的取得,要具備以上條件然後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