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四停四時間段怎麼算

開四停四時間段怎麼算

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分爲行駛計算週期與停駛計算週期,計算週期以自然天數計算,不區分工作日與節假日。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即觸發行駛計算週期,即在行駛當天開始計算4天內,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行駛計算週期結束後,進入停駛計算週期,必須連續4天禁止在管控區域內行駛。

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停駛期間的車輛可以停放在小區、停車場等合法的位置。對於停駛計算週期期間在管控區域內上道路行駛的,之後必須滿足連續4天以上不在管控區域內行駛,停駛計算週期才結束。

不受開四停四限行車輛:1、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持道路運輸證件的客運車輛,不含租賃中小客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3、持校車標牌且標牌路線行經本市行政區域的非廣州市籍校車,港澳號牌、使領館號牌車輛。4、符合條件並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了預約登記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