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水:水質良好.符合飲用水,漁業用水標準,佔評價河流總長度28.1%;二級水:輕度污染,符合地面水水質衛生標準,可作漁業用水,經處理後可作飲用水,佔總長度39.5%;三級水:較重污染,可作農業灌溉用水,佔總長度19.5%;四級水:重污染,不符合農業灌溉要求,佔總長度6.8%;五級水,嚴重污染,佔總長度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