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訴訟是否通知債務人

代位權訴訟是否通知債務人

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作爲原告,次債務人是作爲被告的,而代位權訴訟中的債務人的訴訟地位是第三人,因此,代位權訴訟中,可以通知債務人,將其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六條規定,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爲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爲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爲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