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稅是什麼

利改稅是什麼

利改稅是將國營企業原來向國家上交利潤的大部分改爲徵收所得稅。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前,國家和國營企業的分配關係主要體現爲國營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隨着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有必要將國營企業向國家上交利潤的形式改爲按國家規定的稅種、稅目、稅率繳納稅金,從而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通過稅法固定下來。利改稅改革分兩步進行,最後擴展到整個稅制改革。早在1979年1月,湖北省老河口市的15戶地方國營企業率先進行利改稅第一步改革試點。隨後,全國部分地區和行業的數百戶國營企業相繼被列爲試點單位。國務院在總結試點經驗,並進行多方案比較和多方面利弊權衡的基礎上,決定於1983年7月在國營企業中普遍推行利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