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低工資標準2018

成都最低工資標準2018

2018年成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每小時18.7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爲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每小時17.4元。

上述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