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的法律救濟途徑有:1、行政許可的撤銷與行政主體賠償、補償責任;2、行政許可複議;3、行政許可的訴訟。【法律依據】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