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設定機關有什麼規定

行政許可設定機關有什麼規定

行政許可設定機關的規定是:

1、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

2、設定行政許可應當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

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只能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事項設定行政許可,超越法定許可事項範圍設定的行政許可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