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導遊證怎麼纔算通過

考導遊證怎麼纔算通過

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規定:

凡希望從事導遊業務活動的人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每門科目達到80分以上合格者,由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給導遊人員資格證書。

考試內容:

中文類考生考試科目爲兩科:《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和《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考試內容:“旅遊職業道德與政策法規”科目包括政策法規、職業道德和時事政治,滿分爲100分;“導遊基礎知識和導遊服務規範”包括全國導遊基礎、當地導遊基礎和導遊業務,滿分爲120分,外語科目滿分爲100分。景點講解,在新出版的《遼寧導遊詞選編》一書25個景點中任意抽選2個景點,每個景點20分,共40分。導遊服務規範及應變能力,共抽選4個問題,每個問題10分,合計40分。語音語調、語言表達能力10分。禮儀儀表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