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規定幼兒的生均面積是多少

幼兒園規定幼兒的生均面積是多少

幼兒園規定幼兒的生均佔地不低於15平方,生均建築面積不低於9平方,戶外活動面積不低於6平方,綠化面積不低於2平方。

根據《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相關規定:室外共用遊戲場地面積(m²)=180+20(N-1)。

由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JGJ39-2016《託兒所、幼兒園建築設計規範》自2016年11月1日起實施。

第2.2.1條託兒所、幼兒園應根據設計任務書的要求對建築物、室外遊戲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院等進行總體佈置,做到功能分區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適宜,遊戲場地日照充足,創造符合幼兒生理、心理特點的環境空間。

第2.2.2條總用地面積應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2.2.3條託兒所、幼兒園室外遊戲場地應滿足下列要求:

必須設置各班專用的室外遊戲場地。每班的遊戲場地面積不應小於60m。各遊戲場地之間宜採取分隔措施。

應有全園共用的室外遊戲場地,其面積不宜小於下式計算值:室外共用遊戲場地面積(m)=180+20(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