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主任的權利範圍如下:1、帶領村委會幹部及居民擁護黨的領導,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區建設成文明區;2、組織村委會成員和各工作委員會實施村委會議決議和村民公約;3、對村委會工作進行總結檢查並負責向村委會議報告工作情況;4、全面負責村委會的日常工作;5、召集村民組長聽取和認真研究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並及時向政府反映。